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6 浏览次数: 22265

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

按照中组部安排,为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试运行工作,现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此次采集内容共26项,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主要是满足系统先期运行的需要,其他信息待系统投入使用后,再逐步采集录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62日前,确定一名本单位信息采集员,负责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建议信息采集员由各单位总支副书记担任,没有副书记的单位,由兼职组织员或其他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请将采集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纸质版加盖总支章后报送组织部。

二、612日前,各单位收齐“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两张表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原则上需党员本人签字。

三、616日前,各总支(直属支部)完成对两张表的初核,并将信息填写到“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中,注意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版通过U盘拷至组织部,两份纸质版采集表装订整齐后由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交至组织部。

以上表格电子版可以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本次信息采集后,原则上不再进行更改,请确保信息准确。



党委组织部 

2017526

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有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