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1-02 浏览次数: 244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现根据工作需要,对两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处级职位,面向系统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副处长              1

市教育技术装备部主任(正处级)       1

市教委信息中心主任(正处级)         1

职位说明附后。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应聘正处级职位的,要求现职正处级或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应聘副处级职位的,要求现职副处级或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熟悉所报职位相关工作的性质和内容;

5、身体健康;

6、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按照规定破格参加竞争上岗。

三、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将竞争上岗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程序、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布。

2、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对仅有个别人报名(少于3人),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党委同意,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4、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是相关岗位要求的策论。

5、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匹配性、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

6、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结合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在相关范围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组织考察工作。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岗位需求和人选条件,考察组提出任职建议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委可决定暂时空缺。

7、讨论决定。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任用人选。

8、进行公示。任用人选要在相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正式任职。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任命手续,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16日(周日)至115日(周二)下午1800

2、笔试时间:2013119日(周六)上午。

3、面试时间:2013120日(周日)。

4、报名表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发送电子邮件以及邮递材料(邮递件以发出邮戳为准)等方式。

现场递交和邮递材料地址:大沽路1003122室(也可直接将报名表投入设在31楼大会议室对面的报名箱内)。

联系人及电话:吴毅  23119557    于希嘉  23112960

传真23119560     邮编:200003

报名表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jzxxb2012@126.com邮箱。

5、公告、报名表以及职位说明书等可到上海教育网页http://www.shmec.gov.cn下载。

五、工作监督和纪律要求

干部、群众对于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述,受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如需反映相关情况的,可将书面意见投入大沽路10031楼大会议室对面的公示意见箱中。

附件1职位说明

附件2竞争上岗报名表

附件3《竞争上岗报名表》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