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教卫党委通知,为认真做好对长三角高校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培养工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教卫党委将开展长三角高校优秀中青年干部互派挂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本市共选派挂职干部6名。其中本科高校中层干部4名,高职高专学校副校级领导2名,选派对象一般要求为优秀中青年干部。 二、挂职学校 本市选派挂职干部赴江苏、浙江、安徽各2所高校挂职。 三、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为一个学期,9月到位。 四、挂职干部管理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由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共同管理,派出学校主要做好挂职干部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接收学校主要负责挂职干部在校期间的岗位安排、工作指导和具体管理工作。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一般不承担其他学习、出国等任务,派出学校一般不安排其工作。 挂职期满,派出省(市)干部主管单位(学校)和接收省(市)干部管理单位(学校)分别对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主要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五、上报要求 有意者请于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前向党委组织部报名。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 静 王一林 电话:35372875 传真:65421238 电邮:zuzhibu@shis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