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发展党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30 浏览次数: 339

各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卫党委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1. 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在预审、发展和转正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组织发展原则和程序操作,尤其要落实民主推荐、政审、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不带病发展。年底,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党员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流程及党员材料保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请于12月7日(周一)前上报《2015年度发展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

2. 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在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在坚持“三话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密切关注非党员教师的思想动态,整体排摸非党员教师综合情况,对其培养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单独制定年度教职工发展计划。谈话后非党员教师均无入党意向的,需形成书面情况报告;院(系)党总支下一年度应至少将1名符合条件的非党员教师列为重点工作对象(包括有入党意愿但尚未递交入党申请书、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和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或重点发展对象等情况);其它单位参照院系标准执行。请于12月18日(周五)前上报《2016年度教职工培养发展情况登记表》(附件2)。

3. 进一步严格执行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审批制度,参照2015年度实际发展数,认真制定2016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请于12月7日(周一)前上报《2016年度计划发展对象登记表》(附件3)。

4. 进一步做好党管系统维护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注意把握时间节点,逾期党管系统将锁定无法更新相关信息。请于12月7日(周一)前在党管系统中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逾期未转出的党员需编入本单位党支部管理;12月18日(周五)前在党管系统中完成党员发展、转正、党费缴纳等各项必填信息的维护,及时对系统提示的错误进行处理;为便于相关信息录入,请提前做好本年度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

联系人:纪翔    联系电话:35372238

报送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zuzhibu@shisu.edu.cn,文字版加盖本单位总支(直属支部)公章后交虹口校区行政楼301室。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附件1:2015年度发展党员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2016年度教职工培养发展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2016年度计划发展对象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