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岗评选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党员挂牌上岗,亮明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员标准,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用实际行动彰显党员风采。
(二)评选要点
(1)积极进取,政治思想好。党员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2)以身作则,组织纪律好。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对党忠诚,言行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决定,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表率作用强。
(3)勤奋学习,业务水平好。党员业务水平精,工作实绩好,带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锻炼,工作中争创一流。
(4)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好。党员工作投入度高,热忱实干,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岗位形象,勇于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5)乐于奉献,为民服务好。党员奉献意识强,不计较个人得失,爱生如子,爱校如家,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真正为群众办成事。
(6)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好。党员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主动接受监督,无投诉举报情况。
(7)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党员为人真诚,团结同事,有较高的品德修养,不弄虚作假。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0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员示范岗”推荐审批表.doc